首页 > 保定市周边石料加工

保定市周边石料加工

52.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涉案企业被判惩罚性赔偿

2021年10月12日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下称石料公司)破坏“明长城-紫荆关段”长城历史、环境风貌及生态环 2021年10月11日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下称石料公司)破坏“明长城-紫荆关段”长城历 在长城保护地带加工石料|检察院_新浪财经_新浪网2022年9月22日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下称石料公司)破坏“明长城-紫荆关段”长城历史、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民 保检要闻_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get price

明长城紫荆关段被石料加工厂侵占破坏,保定检方提起公益

2023年4月21日  2021年6月23日,保定市院依法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停止侵害,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2.将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2021年10月12日  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位于紫荆关长城小盘石村南长城3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该公司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法占用林地、长 保定一公司损害古长城及周边环境,法院判了 新浪财经2021年9月29日  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将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建设于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以该石料加工公司为被告 保定中院审理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河北省

get price

河北保定一公司损害紫荆关古长城及周边环境被判赔百万余元

2021年10月12日  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位于紫荆关长城小盘石村南长城3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该公司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法占用林地、长 2021年10月11日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下称石料公司)破坏“明长城-紫荆关段”长城历 河北保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涉案企业被判惩罚性赔偿2023年4月21日  2021年9月29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确定的争议焦点为:1.被告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是否实施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2.被告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应否承担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请承担的各项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get price

重磅!保定中院一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河北省保定市中级

2023年2月8日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石料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修复生态环境或者赔偿上述修复费用,赔偿上述林地生态功能损失并支付等额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金,负担本案鉴定费,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2022年3月8日  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的“明长城-紫荆关段”于199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范围为:以城墙外缘为基线,向两侧各外扩5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以保护范围边线为基线,向两侧各外扩100米。易县某光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2日,经核准2017年12月19日变更登记为易县某平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中国法院网2021年11月8日  河北保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涉案企业被判惩罚性赔偿.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下称石料公司)破坏“明长城-紫荆关段”长城历史、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检察日报》刊发┃河北保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涉案

get price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2023年3月27日  2.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侵害长城历史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针对五龙口敌台周边存在的违法搭建问题,市文旅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联合进行拆除,2020年5月20日整改到位。2021年10月12日  法院经审理查明,明长城紫荆关段于1996年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位于紫荆关长城小盘石村南长城3保定一公司损害古长城及周边环境,法院判了 新浪财经2021年11月8日  在长城保护地带加工石料. 河北保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涉案企业被判惩罚性赔偿.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下称石料公司)破坏“明长城-紫荆关段”长城历史、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检察日报》刊发┃河北保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涉案

get price

明长城紫荆关段被石料加工厂侵占破坏,保定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2023年4月2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4月21日发布多个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家破坏长城遗迹的历史风貌的石料加工厂提起了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当庭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未上诉,拆除违建厂房,判决的各项费用已全部执行到位,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0月1日  2014—2020年间,易县某石料加工企业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将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建设于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保定市检察院以该石料加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河北保定宣判全国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_腾讯新闻2023年4月2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4月21日发布多个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家破坏长城遗迹的历史风貌的石料加工厂提起了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当庭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未上诉,拆除违建厂房,判决的各项费用已全部执行到位,2021年11月19日明长城紫荆关段被石料加工厂侵占破坏,保定检方提起公益

get price

代表、专家点评: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 以司法

2022年3月11日  案情回顾 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的“明长城-紫荆关段”于199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范围为:以城墙外缘为基线,向 易县某光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2日,经核准2017年12月19日变更登记为易县某平石料加工有限2022年3月24日  在这之,他们从来没想过长城边上竟然会建有石料加工厂。. 作为中国首批入选的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长城及周边生态环境是人们享有的公共文物和环境资源,属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范畴。. 根据相关规定,该线索符合检察公益诉讼 保定易县长城被石料加工厂“斩断”!这些地区建设须经省政府2023年2月8日  十、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易县某石料 加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十一、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民委员会、东埔村民委员国家文物局、最高法发布15件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

get price

明长城紫荆关段被石料加工厂侵占破坏,保定检方提起公益

2023年4月21日  其中,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家破坏长城遗迹的历史风貌的石料加工厂提起了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当庭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未2021年10月12日  图为庭审现场。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下称石料公司)破坏“明长城-紫荆关段”长城历史、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对“明长城-紫荆关段”文物历史风貌、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52.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涉案企业被判惩罚性赔偿2022年3月22日  案例一: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侵害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简要案情】. “明长城—紫荆关段”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录。. 2021年3月22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文物 河北省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get price

保定中院审理的市检察院诉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

2023年2月9日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石料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修复生态环境或赔偿上述修复费用,赔偿上述林地生态功能损失并支付等额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金,负担该案鉴定费,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保定市中级2023年9月5日  去年,河北保定市检察院就某石料加工厂非法占用“明长城- 紫荆关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损害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周边生态环境,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保定中院判决该石料加工厂赔偿林地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用少些拦腰“斩断”长城的无知无畏_腾讯新闻2021年11月8日  挖矿所在地距离村庄很近,晚上都能听到大型机器的轰鸣声,住在石料加工厂周边的村民被噪音干扰。 现场图片。 知情人告诉这位“记者”,山体之所以千疮百孔、满目疮痍,是因为长期露开采,形成了众多破损山体、露采坑,加上渣土、渣石体量巨大,露无序堆放,导致地形地貌景观严重河北涞源:矿山无序开采致绿水青山变成“固废满山”(图) 知乎

get price

明长城紫荆关段被石料加工厂侵占破坏,保定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2023年4月21日  位于河北保定市的“明长城-紫荆关段”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至2017年间,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在未经文物保护和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长城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林地建设石料加工厂,对长城遗迹的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以及林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2021年10月12日  图为庭审现场。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下称石料公司)破坏“明长城-紫荆关段”长城历史、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对“明长城-紫荆关段”文物历史风貌、环境风貌及生态环境52.8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涉案企业被判惩罚性赔偿2023年2月7日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长城是不可移动文物,属于人文遗迹,符合法律规定的 “环境”范畴。 石料公司的行为对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的破坏,不仅是对文物本身及周边环境造成危害,也是对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的侵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典型案例2-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

get price